关于《清明节》休息的通知

关于《清明节》休息的通知

各科室:
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清明节休假时间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清明节(4月5日、周五)休息一天。

二、相关要求:
1、原则上休息期间不安排手术(急诊除外),各科室可根据各科室的情况,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,对医疗护理、抢救药品、仪器设备、安全防范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,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,确保休息期间医疗各项工作正常进行;
2、休息期间各科室要做好值班、排班及备班工作安排,担任值班(含总值班)的人员,可在次月5日前适当时间进行调休。节日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及工作纪律,认真履行职责;
3、骨科值班人员要准时交接班,危重病人要床前交接;
4、节日期间医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备班人员手机要全天开机,如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,须提前按规定请假;
5、相关科室要做好水、电设备及消防设施的检查,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。
6、人事科请于3月28日前将各科室排班表报院办备案核发;
特此通知。